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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工程法规》考试知识点复习

点击数:378 发布时间:2025-06-02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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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工程法规》考试知识点复习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驾驭命的舵是奋斗。不抱有一丝幻想,不舍弃一点机会,不停止1日努力。让智学网带你一块学习一建《工程法规》考试知识点复习: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吧。

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初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一同承包的,应当根据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水平标准导致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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